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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乙肝网友考教师编制疑被歧视:教育行业可能不适合你近日有江门乙肝网友向我们反映,通过了今年鹤山教育局教师招聘笔试。本着忠诚原则,向鹤山教育局说明自己乙肝携带者身份,但没想到自己的诚实却换来单位的拒绝和歧视。 图片来自网络 近日有江门乙肝网友向我们反映,今年9月份通过了今年鹤山教育局教师招聘笔试。本着忠诚原则,在体检表的既往史一栏如实填写“乙肝”,被鹤山市教育局判定为“肝炎不合格”拒绝通过。 图片来自网络 根据事业单位考编体检相关规定,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排除肝炎的即为合格,排队肝炎标准即是“肝功能正常”。网友自行到医院检测,肝功能属于正常范围,也就是符合鹤山市教育局本次教师招聘体检要求。 在体检程序上,若是考生第一次体检视为不合格,考生可再申请复检,这无疑是网友的新希望。 图片由网友提供 网友向鹤山市市教育局说明自己是经治疗肝功能正常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符合本次体检要求,即向鹤山市教育局提出复检请求。 但让网友意想不到的是,原本可以证明自己不属于“肝炎”范畴的复检测程序,鹤山市教育局却没有严格履行,未给网友进行复检再次判为“肝炎不合格”拒绝通过,同时对网友说“请你调整心态和身体,以后从事别的行业,教育行业可能不适合你,尽量从事与他人没有过多接触的工作”。网友认为复检程序既不符合规定有失公平,同时涉嫌乙肝就业歧视。 10月11日,网友将此事通过网络反映到广东教育厅,教育厅将其转回江门教育局处理,江门市教育局的调查结果回复也是避重就轻,只字不提鹤山市教育局未严格履行考生体检复检程序一事,让网友怀疑江门教育局对鹤山市教育局有包庇之嫌。 图片由网友提供 网友三问: 1、本着忠诚原则,向鹤山教育局表明自己身份何错之有? 2、鹤山教育局作政府部门,为何不经复检程序未知复检结果就可任意判定不合格? 3、江门教育局作为监督部门,是否对鹤山教育局未履行复检程序作过认真调查核实? 针对以上问题,网友再向广东省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 图片来自网络 根据国家政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包括经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的),除了不能当特警、不能从事血液制品岗位,其他的职业均无限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仅可以做教师,也可以做医师、厨师等等。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拒绝。 同时小益也再次提醒各位乙肝网友,国家明文禁止入学入职体检检测项目,用人单位不得询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乙肝网友在入职体检表“既往病史”一栏完全无必要填写“乙肝”。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规可向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人社、教育、卫生三部门),具体通道可在官网“交流互动”处进行。 我们将继续关注。 医药可及和消除乙肝偏见项目系列由吉利德科学提供支持 想了解更多乙肝知识可关注公众号“益友互助”。 上一篇: 招募 | 乙肝感染者心理健康促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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